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獲傳媒引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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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支援個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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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權狀況記錄報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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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地觀察行動
研 究 成 果
報告關注人民力量譚得志一案,縱然被告所涉控罪與國安法無關,但法庭原審法官應律政司的要求,轉介至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,令人對既有的訴訟程序及政策產生疑問。報告亦指出國安法生效後,社會寒蟬效應持續不斷,並伸延至私人商業活動,有商戶因產品的設計及政治立場而受到威脅,最終選擇暫停營運。此外,政府引用國家安全理由,不經本地司法程序取消四名立法會議員的資格,以及根據行政程序取消一名小學教師的資格,嚴重違反程序公義,侵犯選舉、公平審訊及學術自由等多項基本人權。
"報告全文(只有英文)"
第二份港區國安法定期監察報告
就原定2020年9月舉行的立法會選舉公布最新一份簡報,分析選舉主任裁定12名民主派參選人提名無效的理據。民權觀察認為選舉主任明顯地是根據港區國安法的框架及條文,對個別人士的政治取態進行審查;同時,選舉主任衡量參選人參選資格的準則不一,裁決理據偏頗、欠缺嚴謹的法律依據,難免令人質疑是先有決定,再任意堆砌理由。此種做法有違程序公義,並不符合國際人權標準。
"報告全文(只有英文)"
2020年立法會選舉簡報
民權觀察訪問了45名於2019年7月至11月期間被捕的人士及1名目擊者,了解他們在被捕前、受制服後或羈留期間均受到或目擊警方的不合理對待。報告詳述其中7宗較嚴重個案及統計受訪者遭受不合理對待的數字,亦分析有關行為可能觸犯的國際人權法及本地法例,並提出建議,有關報告將提交予聯合國及國際組織。根據證詞,部分個案中的警察行為構成殘忍、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,當中有兩個個案(個案4及5)的情況尤其嚴重,警察所涉的行為如果證明屬實,足已構成酷刑罪行。
"報告全文(只有英文)"
香港警察處理示威活動:酷刑和殘忍、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調查報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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